公路工程危險源的識別、評價及防護措施
一、危險源
危險源:可能導致傷害或疾病、財產損失、工作環境破壞或這些情況組合的根源或狀態。
危險源是指一個系統中具有潛在能量和物質釋放危險的、可造成人員傷害、財產損失或環境破壞的、在一定的觸發因素作用下可轉化為事故的部位、區域、場所、空間、崗位、設備及其位置。它的實質是具有潛在危險的源點或部位,是爆發事故的源頭,是能量、危險源存在于確定的系統中,不同的系統范圍,危險源的區域也不同。例如,從全國范圍來說,對于危險行業(如石油,化工等)具體系統來說,可能是某個車間,倉庫就是危險源,一個車間系統可能是某臺設備室危險源;因此,分析危險源應按系統的不同層次來進行。一般來說,危險源可能存在事故隱患,也可能不存在事故隱患,對于存在事故隱患的危險源一定要及時加以整改,否則碎石都能導致事故。
二、重大危險源的識別
三、對重大危險源的評價 3、機械傷害--機械運轉工作時,因機械意外故障或違規操作可能造成人身傷害或機械損害的。 4、中毒、窒息--指化學危險品的氣體、物體、粉塵、一氧化碳等,由呼吸、接觸、誤食及食物變質或含有害藥品的食物造成的中毒,并對人身造成傷害的。 5、坍塌--基坑開挖不當、自重、透水等造成的坍塌,對人身或機械造成傷害或損害的。 6、觸電--工程外側邊緣距外電高壓線路未到達安全距離,用電設備未做到接零線或接地保護,保護設備性能失效,移動或照明使用高壓,違規使用和操作電氣設備,對人身造成傷害或損害的。 7、火災--電氣設備線路安裝不符合規定,絕緣性能達不到要求,未按規定明火作業,易燃易爆物品存放不符合要求,對人體造成人身傷害及財產損失的。 四、危險源的綜合預防、控制措施 (一)對重大危險源采取“兩個控制”,即前期控制、施工過程控制。 1、前期控制:工程開工前在編制施工組織設計或專項施工方案時,針對工程的各種危險源,制定出防控措施。 2、施工過程控制:在工程施工過程中,嚴格按照規定監督檢查,認真落實整改。 (二)加強安全生產的綜合管理。 1、認真落實各級安全生產責任制,建立健全各項管理制度,杜絕一切人為事故的發生。 2、加強對員工隊伍的安全教育,提高作業人員素質和安全生產自我保護意識。 3、增強各級管理人員安全責任意識,加強安全專業知識培訓。 4、嚴格加強各種危險源和管理工作,結合工程特點,針對確認的危險源實施相應的預防控制措施。 五、七個危險源的具體預防措施 (一)預防機械傷害事故的防護措施 為了保證作業人員的安全,防止機械隊人體的傷害事故,制定本措施 1、對所有各種機械設備進場后,必須由役備負責人會同安全員和使用機械的人員共同對該機械設備進行驗收工作,經驗收發現安全防護裝置不齊全的或有其他故障的應有退回設備保障部門進行維修和安裝。 2、設備安裝調試合格后,進行檢查,并按標準要求對該設備進行驗收,項目組織驗收合格后方能正常使用。 3、使用前腰對設備使用人員進行必要的安全技術交底和教育工作,使用人員必須嚴格執行交底內容及近操作規程操作。 4、使用中經常對該設備進行保養檢查,使用后要切斷電源并鎖好閘箱。 5、各種機械設備必須專人專機,凡屬特種設備,其操作負責人要按規定每周對施工現場的所有機械設備進行檢查,發現問題及隱患時解決處理,確保機械設備的完好,防止機械傷害事故的發生。 (二)預防坍塌事故的防護措施 1、為防止坍塌事故發生,在施工前加強對員工的安全基本知識教育,嚴格按技術交底內容和操作規程施工。 3、對基坑、井坑的邊坡和固壁支架應隨時檢查,特別是在雨天和解凍時期更要加強檢查。發現邊坡有裂痕,疏松或支撐有折斷,走動等危險征兆,應立即采取措施,消除隱患。 4、遇有特殊情況,進行搶工作業時,要更加強調周邊的警戒力量,保證安全施工。 5、對于挖出的泥土,要按照規定放置,不得隨意沿圍墻或臨邊建筑堆放。 6、施工中必須嚴格控制建筑材料、模板、施工機械、機具或其它物料在結構層堆放數量和重量,以避免產生過大的集中荷載,造成結構斷裂坍塌。 7、根據實際情況,確定結構物因施工需要必須放置材料機具的,必須進行結構載荷驗算,采取有效支撐,加固措施,并對上級技術負責人批準后方能放置。 (三)預防高墜落事故的措施 為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根據本工程的結構特點和工程實際情況,在確定高處墜落危險源后制定本措施。 1、為防止高墜落事故的發生,在工程施工前期對所從事高處作業的人員進行安全基本知識,安全注意事項等安全技術交底。 2、施工作業人員進場后,按不同層次(公司、項目部、班組)進行三級教育。 3、凡患有高血壓、心臟病及不宜從事高處作業的人員,嚴禁參加高處作業工作。 4、為保證防護措施能真正起到應有的防護作用,除災具體實施過程中由項目負責人、安全專職人員及相關作業班組長,對防護設施進行必要的監督制作過程很驗收外,還應按規定要求每周進行不少于一次的檢查工作,以確保防護設施的完好性,防止墜落事故的發生。 (四)預防觸電的防護措施 根據國家JGJ46-88規范規定,為了加強施工現場用電管理,保障施工現場用電安全,防止觸電事故發生,制定本措施。 1、安裝作業前,必須按規范、標準、規定對安全作業人員進行安全技術及操作規程的交底工作。 2、在建工程外側與外電高壓線路未達到安全距離應增設屏障遮欄、圍欄或保護網等防護。 3、施工現場專用的中性點直接接地的供電線路實行TN-SR接零保護系統,同時必須做到三級控制兩級保護,電箱為標準電閘箱,并采取防雨、防潮措施。 4、電氣設備應根據地區域系統要求,做保護接零,不得一部分設備保護接零,另一部分設備作保護接地。 5、必須由持有合格證件的專職電工,負責現場臨時用電的電管理及按拆。 6、對新調入工地的電氣設備,在安裝使用前,必須進行檢驗測試。經檢測合格方能投入使用。 7、專職電工隊現場電氣設備每月進行巡查,項目部每周、公司每月對施工用電系統、漏電保護器進行一次全面系統的檢查。 8、配電箱設在干燥通風的場所,周圍不得堆放任何妨礙操作、維修的物品,并與被控制的固定設備距離不得超過3米。安裝和使用按“一機、一閘、一箱、一漏”的原則,不能同時控制兩臺或兩臺以上的設備,否則容易發生誤操作事故。 9、配電箱應標明其名稱、用途,并做出分路標志,門應配鎖,現場停止作業1小時時間以上時,應將開關箱斷電上鎖。 10、照明專用回路設置漏電保護器,燈具金屬外殼做接零保護,室內線路及燈具安裝高度低于2.5米的應有使用安全電壓,電氣設備架設或埋設必須符合要求,并保證絕緣良好。任何場合均不能拖地。 11、線路過道應按規定進行架設或埋地,破皮老化線路不準使用。 12、使用移動電氣工具和砼振搗作業時,必須按規定穿越絕緣防護用品。 13、凡從事與用電有關的施工作業時,必須實行電工跟班作業。 (五)防護物體打擊事故的防護措施 為了保證員工的身體不傷害及安全生產的順利進行,根據各級主管部門的法規、規范和標準要求制定本措施。 1、加強對員工的安全知識教育,提高安全意識和技能。 2、凡現場人員必須正確佩戴符合標準要求的安全帽。 3、經常進行安全檢查,對于凡有可能造成落物或對人員形成打擊威脅的部位,必須進行日巡查,保證其安全可靠。 4、對于吊裝作業(含塔吊作業)除設指揮人員外,對危險區域應增設警戒人員,以確保人身安全。 5、施工現場嚴禁拋擲作業(其中包括架體拆除,模板支撐拆除及垃圾廢物棄放物清理。 6、對卷揚機上米平臺、上料花籃的安全門經常檢查維修,確保其靈敏可靠,防止因失靈造成被吊物墜落傷人。 7、按規范要求上料架、進料架、通道口搭設合格的安全防護通道,以保證員工的安全。 8、起重作業人員必須做到持證上崗、同時有一定的操作經驗和技能,熟悉操作規程。司索人員應嚴格注意被吊物的整體狀態,運行區域路線及其危險性。如有可能對作業人員形成威脅,必須通報指揮人員暫停作業。 9、作業前項目負責人必須根據現場情況進行安全技術交底,及時作業人員明確安全生產狀態及要點,避免事故發生。 10、作業前安全管理人員及操作手必須對設備進行檢查和空載運行,在確定無故障情況時方能進行作業。 (六)施工現場消防、防火措施 1、加強對員工的消防安全知識教育,提高消防安全意識和消防、防火救災技能。 2、施工現場必須按上級要求建立義務消防隊,成員應進行消防專業知識培訓和教育,做到有備無患。 3、建立明火作業報告制度,凡需要明火作業的部位和項目提前向項目部提出申請,經批準方可進行明火作業,危險性較大的明火作業應有派人監護。 4、配備足量的消防器材、用具和水源,并保證其常備有效,做到防患于未燃。 5、嚴格對易燃易爆物品的管理,禁止將燃油、油漆、乙烯等物品混存于一般材料庫房,應有單獨保管。 6、對易燃物品倉庫選址要遠離員工宿舍及火源存在區域,同時要增加防護設施。 7、臨時用房、倉庫必須留出足量消防通道,以備應急之用。 8、對于臨時線路要加強管理和檢查,防止因產生電火花造成火災。 9、冬季取暖爐應規范管理,符合消防、防火中毒要求。 10、定期對著火源、水源、消防器材等要害部位和設施進行安全檢查,發現問題及時處理,將事故隱患消滅于萌芽狀態。 (七)預防中毒事故的防護措施 為了防止現場中毒事故的發生,更好的保護員工的安全與健康,特制定本措施。 1、凡從事有毒化學物品作業時,作業人員必須佩帶防毒面具,保證室內通風良好。 2、宿舍內禁止存放有毒有害及化學物品。 3、現場室內采取一律使用獨立的鍋爐供暖,嚴禁使用明火照明、取暖,以防止煤氣中毒事故,需要獨立用煤火取暖的屋室,其爐灶必須設在室外。 六、七種危險事故的應急措施 1、發生觸電事故要在第一時間迅速采取切斷電源,并及時向指揮部報告事故情況。 2、在指揮部位到來之前現場應急預案領導小組應采取對傷員的急救或據情況送往醫院救治。 3、如傷員情況危急及時撥打120求救以便爭取時間。 4、物質供應人員應及時將施救所需的醫療器械、輔助器材及時供應到現場,保證搶救順利進行。 5、要對可能繼續造成人員傷害或財產損失的危險源進行清除,以免再次發生事故或造成更大的財產損失。 6、對事故現場采取繪圖或拍照等必要手段,留存重要痕跡、物證等以便查處提供可靠依據。 7、配合上報主管部門和指揮部開展調查處理工作,并做好為穩定社會和傷亡人員的善后處理工作。 (二)機械傷害事故應急救援措施 1、發生機械傷害,要及時停止機械運轉,并根據傷害采取相應的救治措施。 2、及時逐級上報到預案指揮部,傷勢嚴重的應及時打120救援。 3、出血性外傷應及時采取止血措施,避免傷員因失血過多造成生命危險。 4、骨折性外傷,在挪動傷員時要冷靜小心,采取正確的方法救護避免傷勢擴大。 5、脊椎骨折傷員要使受傷者靜臥,嚴禁采用抱、拉、抬腿等方法處理,以防脊椎受傷,導致傷員癱瘓。 6、對事故現場注意保護,并以便調查組調查。 7、配合上級主管部門和調查組處理,并做好傷員及家屬的善后工作。 (三)坍塌事故的應急預案措施 1、坍塌事故發生后,項目部應急救援小組人員立即趕往出事地點,積極采取對傷員的救護,同時就逐級上報到應急預案指揮部。 2、根據工程環境情況及地點不同,積極采取有效的措施,扼制事故的發展和蔓延。把事故損失減少到最小范圍內。 3、在搶救傷員的同時,應及時撥打120急救求救,以便爭取時間,減小傷亡。 4、物質供應人員應及時將救援所需的物質和器械供應到現場,保證搶救工作的順利進行。 5、對事故現場采取保護或拍照等必要手續,留存重要痕跡物證等,以為事故調查處提供完整可靠的依據。 6、配合上級主管部門和事故調查組開展調查處理,并做好傷亡人員的善后處理工作。 (四)高處墜落事故應急預案措施 1、發生墜落事故,現場應急預案小組人員應及時趕往出事地點,積極采取對傷員的救護,同時應逐級上報到應急預案指揮部。 2、如屬兩人以上事故應視其傷害程度首先對重傷員采取搶救,以免錯過挽救時機。 3、根據傷員所傷部位采取正確救護手段,骨折傷員盡量避免挪動和拉線。顱骨造成傷害人員特別注意腦震蕩,脊椎受傷人員要靜臥,防止造成脊椎損傷導致癱瘓。 4、嚴格注意因內傷出血造成死亡事故。 5、現場應急小組的物質供應人員應及時把施救藥品器械供應到位。以便使救護工作順利進行。 6、對事故現場要注意保護,并留有痕跡,為調查提供可靠依據。 7、配合上級主管部門和調查組開展調查處理,并做好傷員及家屬的善后工作。 (五)物體打擊事故應急救援措施 1、發生物體打擊事故,要迅速啟動項目救援小組,及時停止阻斷事故源的工作和作業,防止事故的擴大,并根據傷害的性質和成都,利用現場的一切條件,實施相應的救護措施。 2、及時速報上級預案指揮部,傷勢嚴重的應及時撥打120求救。 3、出血性外傷應及時采取應急止血措施,避免傷員因失血過多造成生命危險。 4、骨折性傷員,在挪動傷員時冷靜小心,采取正確的方法救護避免傷勢擴大。 5、脊椎骨折傷員要保證傷員平穩臥姿式,嚴禁采用抱、拉、抬、背、搭腿方法處理,以防脊髓受傷導致傷情加重,以致造成癱瘓。 6、對事故現場注意保護,以便調查組調查。 7、配合上級主管部門和調查組,開展調查處理,并做好傷員及家屬的善后工作。 (六)火災事故應急預案措施 1、發現火情要立即查清火源點及起火原因,扼制火勢發展和蔓延。 2、及時撥打119報警,同時將事故情況上報,預案指揮部以便及時處理。 3、現場應急預案小組所有能參戰員工利用已備滅火器、消防器材、器具實施救助。 4、切斷火源及火路,對現場的物質庫、易燃易爆物品及時隔離和轉移,避免事態擴大和蔓延。 5、對現場人員進行清點,如火場亦被火勢圍困人員要首先施有計劃的救助。 6、在消防人員到來后,服從并協助消防指揮人員采取救助。 7、對燒傷及因缺氧造成窒息人員及時采取救護措施,并據情及時送往醫院或撥打120求救。 8、對火災現場可能作證據的物品要注意留存,以便為查處提供有利依據。 9、配合上級主管部門和指揮部開展,調查處理,并做好為穩定社會和傷亡人員的善后處理工作。 (七)中毒事故應急預案措施 1、發生中毒事故要按中毒原因分別采取不同救護措施,如因食物中毒在第一時間內電話報告應急指揮部,縣衛生防疫站及醫院及時對中毒人員采取救治。 2、及時判斷中毒源和中毒途徑,并嚴格控制有毒物質繼續侵受人體及其他人群造成傷害。 3、如因呼吸道造成中毒,應將中毒人員搬到通風良好和有新鮮空氣的地方,采取相應急救措施。 4、協助衛生防疫站部門及預案指揮部調查中毒名稱、毒性及危害程度并以最快的速度將中毒人員送往醫院救治。 5、保護事故現場和證物給事故調查提供可靠依據。
建筑業屬于流動人員從事流動性作業、工序復雜、危險因素較多的行業,為防止安全事故的發生,針對建筑行業特性,結合多承擔的建筑工程施工項目的建筑結構、類型、規模、高度、施工環境、施工季節等特點,從人、機、料、法、環境等因素綜合分析,識別確認有7各可能造成人員傷害、財產損失的危險源:1、高處墜落 2、物體打擊3、機械傷害 4、觸電 5、坍塌 6、中毒、窒息 7、火災 8、透水 9、流沙 10、爆破
1、高處墜落--凡在基準面2米(含2米)以上作業,建筑四口五臨邊、攀登、懸空作業,可能導致人身傷害的作業點和工作面。
2、物體打擊--高空墜落及水平崩濺物體造成人身安全傷害的。
為防止開挖基坑、基槽時或在樓層面堆放過多物料及支撐模板出現坍塌事故,特制訂預案措施。
2、基礎工程施工前必須進行勘察,摸清地質情況,制定有針對性的施工方案。按照土質情況設置安全邊坡或者固壁支撐。
(一)觸電事故應急救援措施
6、做好中毒人員及家屬的善后工作。